合同能源管理(EPC——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是70年代在西方發達國家發展起來的一種基于市場運作的全新的節能新機制。其實質就是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業務方式。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用戶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工廠和設備升級,降低目前的運行成本,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
2010年9月國家發布合同能源管理的國家標準GB/T24915-2010《合同能源管理技術規范》,支持和鼓勵節能服務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開展節能服務,享受財政獎勵、營業稅免征、增值稅免征和企業所得稅免三減三優惠政策。
合同能源管理商務模式
節能效益分享型:是指在合同期內,節能服務公司和用能單位根據合同約定的比例共同分享節能效益,節能工程投資由用能單位和節能服務公司共同承擔,或由節能服務公司單獨承擔。
節能量保證型:節能服務公司向用戶提供節能服務并承諾達到節能效益的合同類型,若達不到承諾的節能效益,差額部分由節能服務公司承擔。節能工程投資一般由用能單位承擔。
能源費用托管型:在合同期內,用能單位按照約定的能源費用委托節能服務公司進行能源系統的節能改造和運行管理。
融資租賃型:融資公司投資購買節能服務公司的節能設備和服務,并租賃給用能單位使用,用能單位用節能設備產生的節能效益支付租賃費用。
科鑫能源合同能源管理涉足四大領域
分布式光伏發電技術
分布式儲能技術
建筑綜合節能技術
綠色照明技術
能效管理系統
合同能源管理合作期雙方分享收益示意圖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施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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